原标题:先“禁其身”而后“禁人”(思想纵横)
“善禁者,先禁其身而后人;不善禁者,先禁人而后身”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时,曾引用东汉荀悦《申鉴·政体》中的这句话,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为我们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行动指南。“先禁其身”,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推动作风建设的关键所在。
“善禁者,先禁其身而后人”,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,身体力行,以上率下,形成‘头雁效应’。”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初,中央政治局同志就从自身做起,轻车简从、精简会议、厉行节约,为全党树立了“先禁其身”的典范。领导干部作为“关键少数”,要求别人做到的,自己必须先做到;要求别人不做的,自己坚决不做。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杜绝讲排场比阔气,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,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。这种以身作则的精神,不仅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要求,更是对整个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引领。只有领导干部带头遵守规定,才能引领全社会形成良好风尚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。
“先禁其身”与“禁人”是相辅相成的。古人云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唯有自身过硬,禁人之令才有底气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“打铁必须自身硬”的政治自觉,率先垂范、以上率下,以“先禁其身”的坚定行动推动全党转变作风,为“禁人”立下了标杆。中央八项规定之所以能成为“铁规矩”“硬杠杠”,关键在于党中央以“徙木立信”的决心,从一顿饭、一杯酒、一次调研、一次出访等具体事抓起。反之,若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,制度就会沦为“稻草人”“纸老虎”,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,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。
“先禁其身”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加强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。中央八项规定本质是“禁”,但若要禁之有效,必先禁己。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,一言一行都具有示范效应。领导干部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带头改进调查研究、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,精简会议活动、提高工作效率,厉行勤俭节约、反对铺张浪费,就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,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响应,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地生根。同时,“先禁其身”也是领导干部的一种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,有助于领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发生。只有领导干部习惯在“探照灯”下工作,才能杜绝“破窗效应”,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。
领导干部要做到“禁其身”,必须自觉筑牢防线。一要勤照“三面镜子”:以党章党规为镜正衣冠,以群众期盼为镜明得失,以典型案例为镜知敬畏。二要用好“两种力量”:既靠“吾日三省吾身”的内驱力提升思想境界,也靠“马上就办”的行动力强化执行。三要把握好“一对关系”:深刻领会“紧一点”与“好一点”的辩证关系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,所以要紧一点。紧一点自然就不舒服了”“我们不舒服一点、不自在一点,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、满意度就高一点,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”。领导干部唯有以“背石头上山”的担当严于律己,方能以春风化雨的力量带动他人。
“善禁”之道,古今一也。从《申鉴·政体》中的古训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践,揭示了一条永恒规律:治国必先治吏,治吏必先治己。新征程上,领导干部更需以“禁其身”的清醒、“禁人”的担当,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风尚,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,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、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,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。
(来源:人民日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