极目新闻 屈旌
6月9日,一位女孩在社交媒体网站发帖,表示她在一个景区玩漂流时,被人用高压水枪打伤了一只眼睛,当时就导致失明。医生表示她的右眼球挫伤,还有创伤性前房积血,伤情非常严重。她说肇事者打伤她的眼睛后逃走了,现在发帖寻找目击证人。
记者联系景区和当地警方,工作人员证实此事,表示正在调查之中。(据6月10日扬子晚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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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女孩所述,她当时并没有参与打水仗,而是在中途停船的节点下来买东西,却被一群人恶意拖拽到岸边,近距离用高压水枪攻击,她大声制止,一名男子又二次用高压水枪向她近距离攻击,并且瞄准了她的眼睛,强大冲击力导致她右眼瞬间失明,她当时报了警,但肇事者不但没有停止袭击,反而对她进行辱骂和恐吓,之后逃之夭夭。
女孩的经历令人气愤不已,更觉得惶恐不安,只是出门玩一趟漂流,就遭遇这样严重的伤害,旅游的安全感何以保障?高压水枪的冲击力巨大,近距离喷射足以对人体造成严重损伤,这些肇事者用高压水枪对着人眼睛直接攻击,这已经远远超出了“打水仗玩闹”的范畴,分明就是赤裸裸的暴力伤害,更令人发指的是,肇事者在造成如此严重的伤害后,不仅没有施救,反而继续辱骂恐吓并逃逸,如此冷酷麻木,令人发指,这种公然严重伤害他人,践踏法律底线,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,应当也必须受到法律严惩。
然而,在一众对于肇事者的谴责声中,有一种特别刺耳和荒谬的声音认为,出来玩漂流就是默认参与“玩水”,玩闹过程中,游客有责任保护好自己,言下之意就是,不是肇事者玩得太疯,是受害者自己太弱“玩不起”,这是什么冷血刻薄的言论?
任何游戏都应有其边界,首要的就是绝不能以伤害他人为代价。且不说,参与漂流的游客完全有拒绝“玩水”的权利,就算游客主动参与“玩水”,也不应该被高压水枪这样肆无忌惮地攻击吧!难道就因为某些人心理扭曲,崇尚暴力,无辜的路人就不得不被卷入其中,遭受伤害?若是这种论调都有人跟风,那以后在公共场所,是不是只要高喊一句“我在玩游戏”,就能将随意伤害他人视为娱乐?
值得注意的是,高压水枪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装备,在景区应该是被严格禁用的,为何能堂而皇之地成为害人的工具?景区有责任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,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排查和处理,未能防范风险,制止危险行径,导致游客身心遭受重创,景区管理存在严重缺失,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“玩闹”绝不能成为滥用暴力的借口,我们更不能坐视这种恶劣行为逍遥法外。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查明真相,依法严惩肇事者,还受害者一个公道,也向社会传递出明确的信号: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会被姑息。同时,景区也应当主动承担相应责任,加强安全管理,增加安保人员,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制止,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社会也要警惕那种以“玩游戏”“开玩笑”之名,对他人实施伤害的“有毒”行为,在公共场所,每个人都应严守法律法规,遵守公序良俗,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,没有任何借口能成为暴力的遮羞布,将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违法者,必然要为自己的狂妄和残忍付出沉重的代价!
原稿点击:女孩漂流时遭男子高压水枪攻击致失明,以“玩闹”之名重伤他人必须严惩!-重庆日报